各处(室、办)、院(部)、研究所(中心):
为推进我校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助力我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学校本着“统一安排、强化论证、重点打造”的思路,决定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申报范围
预申报请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1)各人文社科领域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副高以上职称科研岗教师、博士教师等科研骨干必须申报;
(2)已结项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
(3)获得过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资助,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申报。
(4)鼓励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5)对于有限项要求的按照有关申报文件执行。
科研处将依据学校人事和科研信息,筛选出必须申报人员名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动员组织到位,确保应报尽报。
2.申报辅导
(1)强化论证辅导。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促进申报论证工作与本单位各类学术活动有机融合,聚焦选题设计与论证,通过申报培训会、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发挥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为申报教师提供专业化、系统化辅导。同时,科研处将适时邀请专家来校开展相关讲座,为申报教师提供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及标书撰写辅导。
(2)发挥团队优势。各单位应根据人员、方向及前期准备情况,尽快组织搭建科研团队,集体讨论、逐个攻关,使项目申报常态化。充分调动每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按照分工和特长,实质性参与本单位项目申报论证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二、预申报进度及流程安排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工作进度流程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流程安排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书数量和质量,但关键环节不可省略,完成时限只可提前,不可延后。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流程 |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限 |
1 |
初拟选题 |
各单位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进行广泛发动,并根据预申报情况,填写《预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nut.edu.cn 申报人进行项目前期准备,重点聚焦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及国家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凝练选题,拟定框架,注意避免与已立项项目出现同题申报。 |
2023.11.27 |
2 |
完成初稿 |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参照2023年版本,附件2和附件3中),完成初稿。 |
2023.12.20 |
3 |
一轮论证 |
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第一轮专家初评论证会,压实申报论证关键环节,召集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评议。 |
2023.12.30 |
4 |
确定选题 |
申报公告发布后申报人要认真研读《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在申报公告正式下发15天左右,申报人应确定最终申报选题,并对初稿做出必要调整和优化。 |
2024.01.10 |
5 |
二轮论证 |
各单位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复评论证。复评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ut.edu.cn。 |
2024.01.15 |
6 |
三轮论证 |
2024年寒假放假前,各个学院提交论证过的申报书(集中优势学科力量择优推荐一到两个项目),科研处组织专家召开项目交流会,对申报项目的选题和申报书进行评议,申报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
2024.01.20 |
7 |
修改完善 |
申报人利用寒假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鼓励申报人利用个人资源将申报材料外送评议。 |
寒假期间 |
8 |
终稿提交 |
科研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评阅,在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审确认后,盖章报送。 |
2024.02.28 |
三、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尽心竭力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并配合所属单位按预申报流程管理要求提交选题及申报材料。
2.各单位围绕申报工作重点,切实做到深挖潜力,保证申报数量;加强论证,夯实申报质量;严格管理,完成任务。
3.科研处将协同各单位全力做好申报过程管理及服务工作,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咨询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联系电话:0791-82143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