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办)、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科研管理条例》《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折合工作量及考核办法》和《南昌理工学院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管理办法,特开展 2023 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与科研成果折合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对象
科研成果统计范围涵盖了 18 个教学单位(见附件 1)、处室(包含校级领导成果)教职工和学生的科研成果。注:成果均须署名南昌理工学院,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今年将继续采取科研管理系统线上填报和线下相结合的科研成果统计汇总报送方式。
1.系统填报说明:科研管理系统采取个人(教职工)填报,院系审核,科研处终审的流程(科研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 7)。(注:本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依旧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请各二级学院收集学生论文、专利、参与课题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并按要求填写附件 3 和附件 4 的统计表报送至科研处)。
2.线下汇总报送说明:待各类科研成果由个人系统填报完成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提供科研成果统计表至各院部科研科长,待院(部)、处(室)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科研成果统计表送交科研处。
三、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相关要求
1.受理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论文和专著等原件出版时间为2023年最后一期的,请在下一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规定时间内补交科研处)。
2.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本年度所发表的论文、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成果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复印论文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封底)、
专著、编著或教材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复印著作或者教材的封面、编委名单、书的印张、字数、版次、印次、目录、前言/后记、正文前三页、封底)、科研项目、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送到科研处登记(系统填报上传电子版扫描件材料应与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并存档。所有上交成果的教师和学生均要保留各自成果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科研处的纸质版成果不再借阅(普通论文刊物核实后现场退回原件)。
3.学校根据《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 年10 月修订)》对审定后的科研成果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予以配套或奖励。
四、科研成果折合工作量核算工作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折合工作量及考核办法》(见附件),完成本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的核实与统计工作,并将最终版本学院《2023 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统计表》(见附件 5)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ut.edu.cn,纸质版材料经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科研处。(注:《2023 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统计表》中考核人员请勿删减,若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填写)。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及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纸质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科研科长(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 810 室)
联系人:黄金亮、邬磊,电话:0791-82143878 科研处邮箱:kyc@nut.edu.cn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