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22〕6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 2 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 1.5 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专项),资助经费 1 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2.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党中央、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拟定研究课题。
3.申报者申报前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2.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 3 人、控制在 7 人以内。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 1 项,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委托项目除外)。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 2 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 1 项。
4.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学工处)、 团委和院系党委(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5.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作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作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出现以下情况,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违法违纪、犯罪者,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47.114.81.8:8500/,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教师用户填报操作手册》(https://www.yuque.com/chenwei-nvcga/keyan/qgf035),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13日 24:00。
2.材料报送:请各项目申报人于6月1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纸质版材料各 4 份(A3 纸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142996306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电话:0791-82143878
邮箱:1429963063@qq.com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11日
来源:(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