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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和教育强省战略, 按照《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组织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本科高校系列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弘扬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坚持以教育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充分发挥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地繁荣我省教育科学事业,服务全省教育工作大局。
二、 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项目。
2.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客观,不徇私情,发扬学术民主,反对学术泡沫。
3.坚持突出“规范研究、实证研究、专业视角、连续性研究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课题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确保课题立项质量
三、 申报类别
本科高校系列分为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三类,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 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四、申报要求
1.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组织与实施工作。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课题;尚未结题的省教科规划在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必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3.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多家项目结项。立项后,凡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五、 资格审查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本校课题申报工作。鼓励申报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确保申报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课题申报质量。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省教科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专家以匿名《活页》(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等)的论证为依据进行匿名评审。
4.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应了解课题管理办法及结题鉴定细则。获准立项后,申报人在课题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六、 材料报送
本年度项目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9份(所有材料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请将计算机填写的《申报书》、《活页》WORD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ut.edu.cn。请各申报人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电话:0791-82143878
附件: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
来源:(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