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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洪城文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办)、院(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持续唱响“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品牌,奋力打造全国重要人才集聚中心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3 年度洪城文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现将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洪城文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坚持竞争择优、公平公正,严格推选程序,严肃推选纪律,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高层次文化领军人才,为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选拔范围
  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对外传播的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和业务骨干,包括单位聘用的优秀人才、在民营文化企业从事上述工作的人才和民间文化人才,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线专业技术
人员中推荐人选。具体分为以下 4 个界别。
(一)理论界
1.哲学社会科学类
  主要包括在我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高等院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工作的人员。
2.基层理论宣讲类
  主要包括在我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及其研究部门从事基层理论宣讲工作的人员。
(二)新闻出版界
1.新闻类
  主要包括在报社、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及其所属新媒体机构,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电视编导、制片、媒体融合发展、网络宣传、网络信息研究实践的人员;在新闻教学科研机构
从事媒体技术教学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出版类
  主要包括在我市出版、发行等领域从事选题策划、编校审读、印刷复制、出版物营销、数字出版发行、版权保护、阅读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三)文学艺术界
1.文艺创作类
  主要包括在我市文学艺术领域从事艺术创作、表演艺术、理论评论、教学科研、电影电视制作生产等工作的人员。
2.文化传承类
  主要包括在我市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等领域从事传承保护、展览展示、教学科研、宣传讲解、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等工作的人员。
3.文化经营类
  主要包括在我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与新媒体新业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领域,包括在我市注册的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不含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
(四)对外传播界
  主要包括在讲好中国故事、江西故事、南昌故事,对外宣介中国、宣介江西、宣介南昌,拓展对外传播事业、促进文化交流互鉴、开展对外传播政策理论研究和对外话语体系研究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南昌市内工作,或已经签订半年内到岗工作并全职在昌工作 3 年以上引进协议,
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
派,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对外传播等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7月31日,即 1968 年 7 月 31 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二)专业条件
  申报理论人才、新闻出版人才、文学艺术人才和对外传播人才的专业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其他说明
  1.对个别年龄、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业绩特别突出、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
才,经报请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可破格纳入推荐范围。
  2.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双千计划”、省宣传思想文化“四个一
批”、赣鄱俊才支持计划文化领军人才等中央、省级人才工程的,按其入选类别和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可对应申报纳入洪城文化领军人才项目,不占推荐、选拔名额。
 
四、名额划分
  根据我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2023 年全市共选拔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对外传播人才 30 人左右。
实行 1:3 的差额推荐,12 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共推荐44 人,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共推荐 46 人。市委宣传部有关业务科室结合业务工作,有重点地提出若干名推荐人选,提名人选按程序确认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
反馈人选所在县区或单位按程序进行推荐,不占推荐单位名额。其他未分配名额的市直单位,如有合适推荐对象,经与
市委宣传部沟通协商,也可进行个别推荐。为加强对非公领域人才和新文艺群体的支持力度,各县
区各单位如有优秀人选,可单独推荐不超过 2 人,不占推荐单位名额。
 
五、选拔程序
  (一)人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工委办、管理局党群部)和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按照划分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报市委宣传部。
  (二)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成立由相应界别和领域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围绕参评人选获奖、出版或发表论文著作、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和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各方面情况,综合
作出专业成就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确定人选。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听取推荐评审情况汇报,研究确定 2023 年度洪城文化领军人才人选名单。
  (四)人选公示。在市属主要媒体公示人选名单。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进行处理。公示期满后,
如无异议,下发 2023 年度洪城文化领军人才名单,同时抄送市委人才办备案。
 
六、培养政策
  (一)项目资助。对入选的洪城文化领军人才,经申报可获得市委宣传部资助的项目经费 2 万元(项目资助及经费
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项目资助经费从市宣传文化及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中安排。
  (二)享受待遇。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件人员,经向市委人才办申报并经认定,可享受相应高层次人
才相关待遇。
  (三)联系服务。将洪城文化领军人才纳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人才信息库管理,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洪城文化领军人才,经常开展走访慰问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人才开展创作研究的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动态管理。每两年对洪城文化领军人才进行一次集中考核,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业绩平平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后,取消
其洪城文化领军人才资格。
 
七、工作要求
  各申报人按照要求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学校科研处。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2)人选推荐表,一式 8 份;(3)业务成果 2 份。每位人选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 1 至 2 件(理论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出版类为有关新闻作品或策划、编辑的出版物,文学艺术类为有关文艺作品,基层理论宣讲人员为讲课视频,经营管理人员为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邮箱 kyc@nut.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 年 8 月 4 日 16:00。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 810 室)
  联系人:黄金亮,联系电话:0791-82143878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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